新周刊电子版@西海岸新区市民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爱讯网,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 责任追究 违反本通告规定,热词网,由组织单位或个人向区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下列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简称“限燃区”) 长江路街道、黄岛街道、薛家岛街道、辛安街道、灵珠山街道、红石崖街道、灵山卫街道、隐珠街道、胶南街道、珠海街道、滨海街道、铁山街道、临港管区、积米崖管区全域范围,其他时光禁止燃放,。
对责任人、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光、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对西海岸新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称“禁燃区”) 1.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2.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3.博物馆和文物爱护单位; 4.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 5.车站等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安全爱护区,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特定条件禁燃 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 重大节庆活动燃放需经批准 重大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
经区政府研究。
机动车停车场; 6.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7.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区以内; 8.输变电站、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爱护区范围内; 9.山林、苗圃、旅游景点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造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或耐火等级较低的建造物,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为落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按照批准的时光、地点和规模实施燃放,参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对燃放烟花爆竹后不及时清理纸屑等废弃物污染市容环境的,全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各镇街(管区)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治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 禁燃区内,经公安部门审核允许并公布通告后, 在限燃区内,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愿意燃放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