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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闻:600 0.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11-20栏目: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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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1.26 9,000股,371 3.77 本次权益变动前,162 5.03 38,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归还贷款需求而举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除另有说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举行了如实披露,600股。

除此之外无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或者伤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杨振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3,739,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操纵 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一般股 持股数量:38,不存在依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杨振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8,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 5.00%,562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562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本次减持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一般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比例: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38,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8,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105。

36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11月14日和2018年11月15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杨振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8,600 0.02 合计 2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105,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5.03%,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后。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股/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杨振锋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1月14日 6.12 100。

[公告]盛路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光:2018年11月19日 18:11:08nbsp;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 股票代码:002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锋 住 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19号美林东苑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19号美林东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收购方法》”)、《公开拓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371 3.77 28,热点资讯,319,仅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振锋 年 月 日 中财网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操纵人减持股份的,没有托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盛 路通信 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振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拓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结构变动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杨振锋 项目 内容 姓名 杨振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219660213**** 住宅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19号美林东苑 通讯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19号美林东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名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562股。

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将来 12 个月内视市场变化情 况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操纵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操纵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

162股,决定在将来12个月内是否 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19,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39,105,162股 持股比例:5.03% 本次权益变 动后。

5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将来12个 月内继续增 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或与之冲突。

105,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依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举行的,000 0.01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1月15日 6.13 11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530。

信息披露 义务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盛路通信股份情况,191 1.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累计减持股份比 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振锋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广东省佛山市 股票简称 盛路通信 股票代码 002446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杨振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19 号美林东苑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方法》、《准则15号》的规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600 0.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3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57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名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杨振锋 合计持有股份 38,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共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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