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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工银瑞信老大嫁作三人妇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19

07-18栏目:投资

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 (三)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基 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

若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办法存 在分歧,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

应按其要 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治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并电话确认,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治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治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如发觉问题,催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及时并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及义务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偿,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治理人治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每日计提损 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举行公告,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金治理人,本基金不采纳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或 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按协议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利息,催促基金治理人改正, 2.基金治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治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举行: (1)提名:新任基金治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治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 理人形成决议,限于满脚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由中国证监会指定暂时基金治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治理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治理人更换后,本基金被愿意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 规、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治理人指令而引起的任何可能发生的损失。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浮上《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治理 1、因业务进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 从其规定,由基金治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表 决通过,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为合法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 要之外。

可直接对相应内容举行修改和调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0)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治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 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从其规定, (4)实物券账目 实物券账目,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工银瑞信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治理人,或采取迟延、欺诈等手段阻碍对方举行有效监督,基金治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并加盖预留印鉴,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光,应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 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合同档案的建立 基金治理人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相关的重大合同文本后。

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基金治理人无正当理由,对存在疑义的事项举行核 查,基金治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未经基金治理人根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 令, (八)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治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治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四)当事人违约,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治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 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 2.基金治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由 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治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年费率计提,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相应的风险操纵补 充协议,协议双方各持二份。

或采取迟延、欺诈等手段阻碍对方举行有效监督,15:00之后发送的,基金治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 7、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对基金投资、融资、融 券比例举行监督。

将有关报告提 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治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举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 传真方式发送基金治理人,要及时电话确认,如 适用于本基金,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举行监督和核查,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治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专用章 和监管名章各一枚, (五)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治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办法的第(4)项举行估值时,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应为基金托管人执 行指令留出至少2个工作小时,但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 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治理人:工银瑞信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名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根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治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基金治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7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8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0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5 九、基金收益分配........................................................18 十、基金信息披露........................................................19 十一、基金费用..........................................................20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的登记与保管..................................21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22 十四、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3 十五、禁止行为..........................................................25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6 十七、违约责任..........................................................28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28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29 二十、其他事项..........................................................29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29 2 鉴于工银瑞信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早于前述 时光,包括但不限 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同时在规定时光内,由于基金治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 时、未能留出脚够的划款时光,违反《基金法》或者基金合 同和本托管协议约定,应在发觉后。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方法》等有关规定后。

基金治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当浮上下述情况时。

假如授权文件中载明具 体生效时光的,以账户脚额时光为指令接收时光。

应当拒绝执行,按照基金治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发布,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可转债仅 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开立的托管账户应遵循《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治理协议》规定, 基金治理人应及时提供,基金治理人在季度报告完 17 成当日,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 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

基金治理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托付协议,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 内容相符举行检查, (七)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如基金治理人依据市场情况需要 暂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应当马上通知基 6 金治理人,该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确定基金治理人所发送指令形式真实性的唯一根据,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国家另有规定的。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治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淌性受限资产的投资;在封闭期内,应马上通知对方,基金治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拒绝、阻止 对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 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运作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 金治理人对账一致的结果,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治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布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6)本基金定期对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举行减值评估,基金治理人应当公告。

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基金治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治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基金治理业务资料。

但应 开放期流淌性需要。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治理人的交 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招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财产举行审计,基金管 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举行更新。

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其他双方约定 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治理人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 托管协议的规定举行处分的除外, (九)基金治理人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基金治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 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光,未经双方商议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

双方商议解决,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以基 金治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该账户由基金治理人开立并治理,临时无法查寻到错账的原因而 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资金备脚并以通知基金托管人的时光视为指令收到时光,授权文件即生效。

及 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但基金治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五)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 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经商议一致,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治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 消的,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议解决, 四、基金治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治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举行核查,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 托管人,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由基金治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由基金治理人公告,基金治理人负责选 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双方可商议解决处理方式,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并将在发觉后马上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由于不可抗力,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基金份额举行比例分配, (2)债券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治理人董事会批 准的有关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的投资治理制度, (六)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治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治理人的 指令办理,未预备脚够资金,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光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

期间,账实相符。

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上报有关监管部门两份。

(十)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

款项的 支付方法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变更与协助 若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对于无法取得两份以上的正本的,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争议处理期间,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举行检查,若当日核对不符,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治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治理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基金治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治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

对基 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挑选标准的约定举行监督, 3、基金托管资金帐户的开立和使用,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治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认购 专户, (二)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举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在挑选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的行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三)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应以基金治理人的处理办法为准。

以便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应就直接损失举行赔偿;给基金资产 造成损失的,并将上述情况及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暂时基金治理人或新 任基金治理人应当及时接收,确保在T+1日12:00之前有脚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人应依据基金治理人的指令及时举行划付,基 金治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治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光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举行交易记录的核对,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治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 表决通过,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基金治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基金托管人 也应当竭力完成指令的执行。

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 应文件, 如发生下列情况,基金治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举行调整,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应在3日内举行复核,热点资讯,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治理人的核查行为, (二)基金治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治理的不同基金财产,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支付日期顺延,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治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办法 基金治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9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 管,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基金托 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依据基金治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举行表面相符的 形式审查,该文件中应含有基金治理人预留印 鉴,按基金合同规定发布,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治理;若无相关规定。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举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限于满脚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4、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月支付,假如其信用等级下落、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仅限于直接损失,以及处理与基 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 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

(六)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办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治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治理费每日计算,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提示基金治理人改正后再予以执行,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治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治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隆重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治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 住宅: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邮政编码:3150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玖佰柒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汲取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共同查明原因。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办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并代表基金举行银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

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治理人担任,基金治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当免除赔偿责任。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但应及时通知基金治理人,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治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举行估值后,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 (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举行; (3)公告:新任基金治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 24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 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 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 期限,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 核,遵循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治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但不保证划款成功,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治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依据基金治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治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 18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治理人的指令及时举行分红资金的划付,精确到0.0001元。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 执行, (六)基金治理人在没有充脚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托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可以对协议举行修改,若基金治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因履行本协议而被起诉, (三)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 三人牟取利益,否 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 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确认 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挑选标准的,并及时通知基金治理人。

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治理人发出回函, 治理人应保证上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基金托管人 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并按规定公告,账户资产的治理和运 用由基金治理人负责,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治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光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 复印件,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但是未能发觉该错误的,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举行分配,因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没有 脚够的资金,但须提前公告。

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治理人承担,该生效时光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确认的时点,均由基金治理人负责,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应当按照规定招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举行 审计,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应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

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十 二)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举行监督。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举行催收,若由此造成的延误损失 由基金治理人承担,由基金治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

基金托管人竭力执行。

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对基金治理人挑选存款 银行举行监督。

对损失的赔偿,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举行调整,及 时向暂时基金治理人或新任基金治理人办理基金治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不 负责审查基金治理人发送指令同时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 2、报表复核 基金治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基金治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觉基金治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 对手或交易方式举行交易时,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淌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治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同时通知 基金治理人限期纠正,对外披露净值之前。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举行解释或举证,但无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应在评级报告公布之日起3个 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举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九)基金治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 3、指令的时光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

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 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六)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方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发 现后应马上通知基金治理人,该 账户由注册登记机构治理,协议当事人双方依据中国证监会 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基金治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拟募集发行工银瑞信泰 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治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由基金治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基金治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纳摆 动定价机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治理人符合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迟延或拒绝执行,致使基金托管人接 收数据不完整,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治理另有规定的。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 2、基金治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计算办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因此,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治理人 承担,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充分爱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以基金治理人的账册为准,基金 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商议一致并提前公告后。

基金治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治理人举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如基金治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办法、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治理人公布的公告,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有脚够的资金余额。

同时通知基金治理人在 10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为爱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殊情况下,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治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 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治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直接损失或潜在 损失等,基金治理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举行复查,基金治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提供必要的协助,核对无误后, 15 2、估值办法 (1)本基金估值采纳摊余成本法。

(五)本基金运作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基金治理人垫付,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举行监督: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淌性需要,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治理人 13 发送的划款指令,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治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治理人、基金 托管人保管,依据减值评估测试结 果,支付日期顺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 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基金治理人应在规定时光内答复并改 正,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基金托管人则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举行监督, 21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治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以保证基金托管人及时查收。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举行摊销, 2、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但应马上通知基金治理人。

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暂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由基金治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 除上述第(8)、(12)、(13)项外,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托管协议的 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基金治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光、到账时光、金额、 账户信息等,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基金治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

基金治理人应在交易时光内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 人, 指令发出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本协议所使用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新基金治理人接受基金治理或新基金托管人或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 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脚的情况下,仍应 按照协议举行结算,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资产的支付,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浮上时。

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脚时, 2、复核程序 基金治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不需要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治理人应当自每个封闭期开始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以及暂时报告、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基金投资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另一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26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本基金应当按照 4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 止性规定,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因基金治理人原因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治理人承担,爱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资,如基金治理人无正当 理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举行检查,于该等期间届满后45日内公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 8 金收益、收取申购款, (3)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举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挑选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治理人应设计挑选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基金治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更新 并公告一次,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治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

基金托管人 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是。

应由基金治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十、其他事项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说明违规原因 及纠正期限,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治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指令, 3.信息文本的存放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发布后。

(八)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经托管 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并依据基金管 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每月月末相关各方举行账实核对,其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从业 人员相互兼职,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治理人治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暂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 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七)基金治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中期票据前,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11)在封闭期内,从其规定办理,但不承担交 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对于本章第(二)条规 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六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六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 纸制清算汇总表),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议一致, 基金治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依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 披露的信息,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办法举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 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商议解决。

如有 疑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治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在通常情况下。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治理人。

指令 到达基金托管人后,由基金治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操纵的证券不承担 保管责任,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基金治理人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指令。

除按《基金法》、《信息披露方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举行信息披露外, (五)基金融资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融资时。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八)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可以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重大关联交易应提 交基金治理人董事会审议,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举行,基金治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 件,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 基金的损失;假如因为基金治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通报基金托管人,以及国家有关账户治理、利率治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2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后并经确认后,从其规定处理,如有新增事项,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治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由基金治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治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谨慎挑选的、 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不得迟延或拒绝提供,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治理人承担;假如由于基金治理人违反法律 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举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艰难和风险, (3)证券账目的核对 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核对证券账户中的种类和数量,应及时通 知基金治理人划付,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从其规定,如系基金治理人的原因造成,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从其规定,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举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基金定期报告发布后,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治理人董事会应至少 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举行审查,。

账户余额不脚支付,答复基金治理人的指令确认电话, 4、本部分关于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

基金治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 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假如当日基金为净对付款,由中国证监会指定暂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暂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治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治理人予以说明解释, (一)基金治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治理人应指定专人、专用传真号码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16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浮上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纳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招聘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举行验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治理人的资格和能力,如因各种原因,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 为明确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基金治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3、基金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

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治理。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治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举行信息披露,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基金 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量后开立,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假如原任或新任基金治理人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本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二)项的禁止性规定,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经与基金托管人商议一致的,基金治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操纵,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治理人。

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基金治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治理人限期纠正,由基金治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治理费划款指令,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治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办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执行或错误执行基金治理人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 到伤害,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举行复查,应当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基金治理人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同 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必要的投资合同、费用发票(如有)等划款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托 管人执行基金治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 求的除外,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举行监督,基金治理人有权按照其 编制的报表对外公布公告,在及时通知后,基金治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二)基金资产估值办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和负债,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脚的指令,商议、调解不能 28 解决的,基金治理人最晚不迟于款项交收日当日15:00前将资金划 14 往资产托管专户,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出具验资报告,应及时通知基金治理人。

拒绝、阻止 对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控制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5 (十一)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玩忽职守, (二)指令的内容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场外投资支付指令和费用支付指令)以 10 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由基金治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规定对外发布, 3、基金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假如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基金合同生效不脚2个月的,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 举行交易, 5、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治理人的指令,在分配方 案发布后(根据具体方案的规定),但基金治理人应当积 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 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原基金治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二)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治理人承担,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治理人承担;假如因为基金治理人未事先通知需 要单独结算的交易,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根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竭力防止 损失的扩大,基金托管资金账户 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脚的资金, (十二)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老实 信用,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 假如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责任由基金治理 人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在最大限度地爱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投资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 (12)在开放期内,应及时办理。

(十)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泄露因职务便利猎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 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治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治理人接管基金治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治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允许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 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治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托管人 应在收到后45日内完成复核,但未能发觉错误的。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19 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治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月度报表的编制,按月支付,基金治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挑选存 款银行,在规定时光内 答复基金治理人并改正,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假如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

暂时基金治理人或新任基金治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 产总值; (7)审计:基金治理人职责终止的,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每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涉及相关 账户的开设、使用的,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事宜由基金治理人负责。

应就直接损失举行赔偿,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光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基金治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纳加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 同确认的方式, (三)当事人违约,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暂时基金治理人:新任基金治理人产生之前,基金治理 人应予以积极协助,保存期限为15年。

修改后的新协议, 基金治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治理人应保证其托付的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 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即使预留时光少于2个工作小时,本基金不受 该比例的限制;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由基金治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由基金治理人予以发布,当 事人根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商议办理,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治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防范利益冲突。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根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根据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举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举行估值和变现; (4)编制清算报告; (5)招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举行外部审计; (6)招聘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公告基金清算报告; (9)对基金剩余财产举行分配,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治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治理,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治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 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 23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治理人更换后。

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授权文件后,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签订本协议, 基金治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 (2)资金账目的核对 资金账目由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实。

基金治理人 可依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治理人发觉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治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治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对基金治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举行监督,基金治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治理人应当马上予以纠正,基 金托管人监督基金治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举行交易,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治理人,但基金 托管人仅对基金治理人提交的划款指令按照本合同约定举行表面一致性审查,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治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治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爱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愿意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愿意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29 (本页无正文) 基金治理人:工银瑞信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年月日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年月日 30 ,严守隐秘,基金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与交割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 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若基金治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 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伤害的,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 指令, 若基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根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 (三)基金治理人发觉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 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操纵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合同原件不得转移,基 金托管人发觉基金治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马上报告中国证监会,非违 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约定的内容为准。

方可披露,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举行,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15年以上,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

基金治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光内,发觉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治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治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治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 (四)基金治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觉指令错误。

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2、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治理人的指令,基金治理人在发送指令时, 7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

确认减值损失, (十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22 十四、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治理人的更换 1.基金治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七)授权通知的变更 1、基金治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举行修改,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治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如因基金治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 12 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托管人的审核或给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基金治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假如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 录不一致,假如指 令接收时,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治理人或者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 金托管人形成决议,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6月 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依法举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因证券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治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并且应当将保密信息限制 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 27 十七、违约责任 (一)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治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从其规定。

基金治理人应 依据有关规定。

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假如基金治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 料上,拟公开披 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由基金治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保每日交易结束后证券账户中证券 的种类和数量与基金会计账簿中的记载一致,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治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宅,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治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金治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 治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举行基金清算,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伤害的,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允许,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脚导致的 11 投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 并依其条款解释,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治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5.如基金治理人托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业务,基金治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治理 为满脚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假如基金治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公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2、除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伤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并保证不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伤害,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必须保证当天 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治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宅,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六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必须在当天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举行仲裁。

供公众查阅、复制,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浮上错误时, 20 在通常情况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商议、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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